解析:
在婚姻缔结之前购置的房产,如若在婚后完成网络签约,通常情况下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鉴于婚前购置的房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因此,尽管婚后进行的网络签约仅为房地产交易程序中的一环,并未改变房屋产权的归属性质。
然而,倘若在婚后,夫妻双方对于该房产的所有权存在特殊约定或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置行为,那么这将有可能对房产的最终归属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