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快要离婚了,但是在起诉之前的那段时间里,丈夫或是妻子故意把家里的钱东西藏着掖着,甚至是卖掉,或者是破坏掉,或者是制造假的债务想要霸占对方的财产,这种行为我们就可以说他/她是在离婚前偷偷地转移财产。不过这个“离婚前”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其实也没有个明确的规定,得看具体情况和证据才能确定。比如说要是在离婚前的短短几个月之内,突然有大笔资金流出,或者是家里的重要财产被人悄悄转走,那这样的话,我们基本上就能猜到,这肯定是有人在偷偷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