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亲属,对于业已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关于申诉时限的规定,并无严格的时间限制,然而,若涉及到由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理的案件,则应当在作出提审或再审的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结案,如有必要延长的情况,最长不能逾越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新审判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