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正式的离婚诉讼过程中,针对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都会遵照以下的基本原则予以处理:
首先,有关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利益分配问题,通常会优先寻求当事人双方自行进行协商及妥善处理;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共识,法院将会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秉持均衡考虑并维护儿女权益、尊重女性权益以及保护无过失一方实质利益的原则,做出公正有序的裁决判决。而针对夫妻任何一方所拥有的个人财产部分,其所有权仍然将保持不变,归属于个人所有。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在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视为个人财产,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接受馈赠获得的财产,如果相关遗嘱或赠予协议明确地只给予其中某一方,那么此类财产也仍将归属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