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一方无工作的情形下,于离婚时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法院通常会综合诸多方面的因素予以判定,这些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双方抚养孩子的意愿与能力、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等。若未就业的一方能够证实自身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照料孩子,并且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诸如存款、房产之类),又或者能够在短期内获取工作以改善经济状况,那么其亦有可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然而,倘若一方无工作且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与教育条件,而另一方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此时孩子抚养权判给有工作一方的可能性则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