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父亲再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当父亲去世且未留下遗嘱时,将依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遗产分配。此时,父亲的子女、现任配偶以及父亲的父母(若健在)均享有继承权,原则上应进行均等分配。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至于那些具备扶养能力与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