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正当的手段是被严令禁止用来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像盗窃、贿赂、欺诈、胁迫,还有通过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法子,去获取别人的商业秘密。就好比有人用黑客手段,非法地入侵企业的数据库,然后把商业秘密弄到手。
另外,要是用前面说的那些不正当手段获取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之后,再去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这个商业秘密,这也是不行的。
还有,如果违反了保密的义务,或者违反了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就去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这同样不被允许。
最后,要是教唆、引诱、帮助别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去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也是违反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