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如果公司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那一步,那就得去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了申请以后就会找个专门的人来管理这个公司,也就是我们说的管理人。然后管理人就要开始清理公司的所有东西,包括财产、债务等等,都要一一记录下来。接着他们会通知那些借钱给公司的人来申报自己的债权,然后再仔细地审核这些债权,看看哪些是真实有效的。接下来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用公司剩下的财产来还债。还债的时候,要先把破产费和共益债务还掉,然后才轮到员工的工资、社保之类的,再来就是交税,最后才是还那些普通的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