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如果跟别人争地土地是归谁的有疑问的话,就得先自己商量着解决看看行不行。要是商量也没法解决了,那就要找当地的政府来帮帮忙。像是单位和单位之间出现的这些纷争就归县一级以上的政府来管;而个人之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矛盾就交给乡里的政府或者县一级以上的政府去处理。如果你觉得政府给出的处理结果不公平,那就从收到处理通知的那一天算起,30天内赶紧到法院去告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