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案件再审的审理期限,通常依具体情形而有所差异。一般而言,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需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审结;如有必要延长审理期限的,不得超出六个月。而若是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则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新审判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