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而言,其赔偿数额一般依据权利人因遭受侵权而产生的实际损失予以确定;在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时,则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取的利益来确定。若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利益均难以确定,那么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进行合理确定。并且,赔偿数额中还应涵盖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