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务中被判定为全责的一方,需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这一责任涵盖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诸多方面。赔偿金额并不存在固定的所谓“一年”标准,其确定依据为具体的损失状况。例如,医疗费是依据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计算的;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长与收入情况来确定。若事故导致伤残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等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