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款行为若严重至一定程度上将面临刑事问责。如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采用欺诈或隐瞒等方式,造成虚假纳税申报或是拒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逃避缴纳的税款金额超出一定标准且在应纳税额中所占比例达到百分之十以上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承担相应罚金惩罚;若逃避缴纳的税款金额极其庞大且在应纳税额中所占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刑罚。在此基础之上,税务部门依法向纳税人发出追缴通知书之后,其能够及时补缴足额的应纳税款,支付相应的滞纳金以及已经接受到的行政处罚,则可避免刑事追加责任;然而,倘若纳税人在过去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是被税务部门给予了两次及以上的行政处罚,那么上述免责条款将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