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再审案件的审限规定如下:若案件原为一审案件,则自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应于三个月内审结;若有延长审限之必要,其审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若案件原为二审案件,则自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需在二个月内审结;如有延长审限的需求,审限不得超过四个月。在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限的情形下,应当报上级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新审判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