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合同与撤销合同有着显著的差异。解除合同往往是由于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者出现了法定、约定的解除事由,进而致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终止。举例而言,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若一方明确表明其将不履行主要债务,那么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而撤销合同则是针对合同存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的情况,从而使合同自始便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例如,当一方以欺诈的方式诱使对方订立合同时,遭受欺诈的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