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咱这北京,职务侵占这种事儿,只要你能从公司把钱占到自己手上,金额超过六万块就能让人盯上了!别小看这个罪名儿,它是说那些在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人,利用手里掌握的权力,把属于大家的财产据为己有。所以如果你搞走的那点儿钱已经超过六万元,那可就要小心警察叔叔可能就要找上门来。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