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侵权连续行为的诉讼时效问题,通常情况下不得任意改变其适用原则。在侵权行为连续过程中,自受害者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起,诉讼时效即开始计算。针对此类连续侵权行为,诉讼时效应自侵权行为实际结束之日起计算,以便于更好地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