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个“上诉不加刑”的规矩只适用于只有被告人才提起上诉的那类案子。但是要是有检察院抗议或者自诉人也提出上诉的话,那它就不起作用了。另外假如只是被告人才上诉,而检察院并没给抗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可不能再对被告加重惩罚了。不过要说还有个特别的例子就是如果有新的罪行发生,检察院回头来补充起诉的话,那就不在这个规则里面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