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当执行案件得以完满解决之后,便无法再提出申请进行执行。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财产线索或者发现在原来的执行中存在某些问题,被执行人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掩盖、转让财产等情况,那么是可以重新申请恢复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