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商业秘密的确立过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企业必须明确自身所掌握的信息是否具备商业价值,例如能否为企业创造出竞争优势或者直接带来经济效益。接着,需要进一步地考察这些信息是否属于公众无法轻易获得的那类,即难以从公开渠道获取。之后,企业家们有必要采取一定程度上的保密措施,例如签署保密协议以及限制信息访问权限等人为约束条件。
最后,结合上述所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该信息是否符合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