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凭借一条转账记录是能够提起诉讼的,不过其作为证据可能存在不充分之处。转账记录在一定程度上可对资金流向予以证明,然而却无法确切判定该笔资金的性质究竟为借款、还款、赠与或者其他类型。倘若仅有转账记录这一单一证据,在诉讼进程中便极有可能遭遇举证方面的困境。为提升胜诉的概率,有必要搜集更多的证据,诸如聊天记录、借条、证人证言等,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用以支撑自身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