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在完成代位赔偿之后,无需您自行承担费用。所谓代位赔偿,是指当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从而引发保险事故时,自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日起,保险人会在赔偿金额的限度之内,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只要处于保险责任的范畴之内,并且满足代位赔偿的各项条件,那么将由保险公司首先进行赔付,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责任方开展追偿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