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致使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在男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彩礼存在退还的可能。不过,倘若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彩礼被用于共同生活开销,那么彩礼退还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小。在此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量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财产的使用状况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