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酌情处理”,即在处理问题或作出决策之际,依据具体情形予以权衡考量,综合各类因素以作出适宜、合理的判断与处置。这表明其并非全然依赖固定规则或标准行事,而是充分兼顾案件的特殊情形、当事人的具体状况、社会影响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举例来说,于某些轻微违法案件当中,执法人员也许会参照违法情节的轻重、当事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来酌情判定处罚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