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相关法规,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案件当中,有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的争议事项,若父母双方在协商无效后,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实际而定,作出审慎公正的判决,同时也必须遵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利益的这一首要原则。假如幼儿已经年满八岁以上,那么法院还需适当考量并尊重他们真实的表述意愿。为此,对于“离婚过程中有两个孩子的话法院将会如何裁决”这一问题,答案则显而易见:作为司法机构,法院将会全面分析孩子所处的年龄阶段、爸爸妈妈抚养条件的优劣势差异、孩子内心真正意愿(尤其当他们年满八岁时),还有那些可能左右孩子最佳权益的各类因素,基于这些综合因素对每位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合理妥帖的最终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