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和裁定,被告人拥有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因此,若被告人对于贩卖毒品罪的八个月有期徒刑之判决结果表示不满,他们完全有资格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另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以及近亲属在得到被告人本人的同意后,同样具有提出上诉的合法权益。上诉权乃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予以剥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