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诉讼程序的实施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详细的起诉书以及复制本,此外还应附上与案件有关的重要证据;
其次,人民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然后,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这些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且具备立案条件的话,便会作出正式批准立案的决定;后续工作是在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同时也会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的十五天之内,必须做出书面形式的答辩;接下来便是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
最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