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死刑缓期执行的囚犯仍有被释放的可能性,然而,这必须基于他们能够符合特定的条件。
具体来说,死缓犯人在死刑缓期执行的过程中,若能保持良好的行为记录,即在两年的期限内未曾故意犯罪,那么在期满之后,其刑罚将被减为无期徒刑。而如果这些犯人在缓期执行期间确实展现了重大的立功表现,那么在同样的两年期满之后,他们的刑罚将被减为25年的有期徒刑。
然而,如果死缓犯人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严重恶劣,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然后才能执行死刑。
此外,对于那些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但尚未执行死刑的犯人,他们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将会被重新计算,同时也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