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之情况下,每日之赔偿金额将参照国家前年度之职工日均工资标准进行结算;
2.若涉及侵犯公民之生命健康权,则赔偿金额需按以下具体规定加以核算:
(1)如导致受害者身体受伤,应给予医疗、护理等相关补偿,并另行赔偿因误工所致之收入损失。此种情形下,每日之赔偿金额将以国家前年度之职工日均工资为准,且最高限额为国家前年度之职工年均工资的五倍;
(2)若致使受害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需支付医疗、护理、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所引发的必要开支及后续治疗所需费用,同时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将依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予以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国家前年度之职工年均工资的二十倍;
(3)若导致受害者死亡,则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与丧葬费,总计额度为国家前年度之职工年均工资的二十倍。对于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之人,还需额外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