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区分职务侵占罪既遂及未遂情况的关键在于犯罪行为对于财物的实际操控程度是否得以实现。所谓职务侵占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借助职务便利,非法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已经成功地掌控了这些财产。反之,若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过程中,因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未能实际占有财物,即构成职务侵占罪未遂。举例来说,可能因为行为被揭露、所欲侵占的财物尚未到手或者发生了转移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