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出现解除预售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也可选择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维权申诉,若经过上述两种途径仍不能达成和解的,则依据先前签订的仲裁协议,向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但如无仲裁协议或是仲裁协议效力不存在,则可直接提起诉讼,由房屋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