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卖了有毒有害食物,那会不会被判刑?其实这个问题要看很多方面因素的。
首先得看看你是不是真的不知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稍微好点,一般会给你从轻处理的。我们国家《刑法》上是这么说的:假如你在生产、卖的食品里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你明明知道这些原料有毒有害还卖出去给别人吃,那就要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罚钱;如果你的行为对人家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伤害,或者还有其他很严重的情况,那就要被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要罚钱;要是你的行为导致有人死掉了,或者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那就要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来处理了。但是,如果你能证明自己真的毫不知情,而且也没啥主观过错,那可能会给你减轻或者免掉处罚。不过,要想证明“不知情”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其中包括你进货的渠道正不正规你有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责任等等。
另外,800块钱的销售额在量刑的时候也是会考虑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