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股份转化为股权之后,售卖方与购买方可能会各自面临某些法定责任。针对出售者而言,若在这个股权交易环节中有刻意隐藏关键信息或供给不实资料等欺骗行径,并由此对购买方带来了财产损害,那么它就必须为其欺瞒行为负责并且赔偿受到伤害的购买方。另一方面,购买方的责任主要表现在,假如他们明明知道出售者有欺诈等违法行为却仍然接受这些股权,那么他们可能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第三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