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诽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有意地捏造、虚构某些不实之词或半真半假的信息,并将这些内容广泛传播出去,以达到贬低他人人格尊严、损害其名誉声誉的目的。在通常情况下,要构成诽谤罪,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基本要素:
首先,犯罪嫌疑人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也就是说,他所散播的诽谤言论必须全部为虚构的内容;
其次,犯罪嫌疑人还必须实施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即将捏造的虚假信息进行大范围的传播;
再次,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具体的某个人而展开的;
最后,诽谤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例如对受害者的日常生活、职业生涯以及精神健康等方面产生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范畴,仅当受害者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方会予以受理。
然而,若该类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到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