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通常设定在两年之内;而关于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期限则长达五年之久。针对人寿保险之外的其它类型保险产品的被保险方或受益者,当他们要求保险人进行理赔或支付保险金时,其诉讼时效期同样设定在两年内,且该期限从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对于人寿保险的被保险方或受益者而言,他们向保险人申请支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则延长至五年,同样是从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