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所谓逾期代偿,通俗地讲,即是当借款者在资金提供方未能偿还其所拖欠的款项时,例如在保险机构或信用担保公司等金融平台中,金融机构将代替后者来承担剩余未偿还的全部欠款。这样做的结果便是,原本由借款方承担的债务转移至了金融机构,并且在贷款人的个人信用评级报告中也将出现该平台代表其进行代偿的纪录。
2、一般而言,当借款者违约超过八十个自然日以上,金融机构便会启动实施代偿手续。
3、套用法律术语来讲,代偿并非轻微的拖欠行为,而是一项严重的债务拖欠。如果信用评级报告中有代偿记录的存在,对于借款人而言将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建议他们能尽早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取得联系,尽快完成债务偿还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