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实现抚养权变更之后,将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顺利迁回原地区的目的,首要步骤便是获得移入地公安部门的明确批准,并由此开具准予迁移的证明文件。接下来,您需携带上述准予迁移证明、户口本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孩子原先户籍所在的地方进行户口迁出的申请。待所有程序顺利完成之后,请务必及时携带齐全的资料前往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在此过程中,务必保持所提供资料的确切性与完整性,以确保整个流程的顺畅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