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面临污染环境罪情节尤为严重的情况时,被告方将受到刑事处罚,包括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惩处。而对于究竟何谓“情节特别严重”这一问题,我们通常考虑的是该污染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例如导致了大规模的人员伤亡、重大的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等。
此外,我们也会关注犯罪者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他们是否曾经多次实施过类似的污染行为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