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自助终端设备屏幕上,您将看到三种不同类型且对应相应金额的服务选项:遗失补领项为40元人民币,损毁换证项亦为40元人民币,而到期换证则仅需支付20元人民币。请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2.当您选择完毕“到期换证”选项之后,系统将会弹出一份关于办理该业务所需注意事项的提示窗口,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再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此时,系统将要求您刷取身份证件,请确保身份证平整地放置于左侧指定区域内,以便系统进行信息比对。
3.接下来,请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完成各项操作步骤。首先,请开启屏幕上方的摄像头进行拍照;其次,请刷取照片拍摄回执的条形码;最后,请配合系统采集右手拇指和左手食指的指纹信息。对于需要邮寄服务的用户,请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并提供手机号码以接收验证码,随后将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系统即可。同时,请在屏幕上选择并手写您的详细收件地址。
4.在完成上述所有操作步骤之后,系统将再次要求您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系统将提示您插入银行卡进行缴费。届时,您的手机将收到来自户政部门的20元人民币收费凭证短信。
5.最后,请打印出您的回执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