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离婚事务之财产分割问题上,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先行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相关事宜,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或妥善安排,则应交由当地司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对现有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核实与评估,并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优先于父母利益、女性利益优位于男性利益以及无过失方权益优先于有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判决。
至于夫妻一方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无论其来源如何,如婚前财产、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补偿款项或者其他形式的救济款项等等,都依然属于该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