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男方遭受的损失是否能够取得司法立案,其主要依据并非仅仅是该损失的确切额度,还需要全面权衡诸多复杂的因素。假设男方坚定地认为自身的财产权益已经遭受到严重侵犯,例如面临着妻子隐秘或转移共同财产之类的问题时,无论损失额度的高低,他都拥有向法庭提出诉讼的法定权力。
然而,倘若争议起因为离婚所引发的常规财产分割问题,那么通常并未设定明确的立案金额门槛,只要男方所主张的权益具备合理且合法的性质,法院便会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