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正在服刑的个人与他的配偶之间的子女抚养权争议时,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把抚养权分配给非在押一方。这是因为在服刑期间,被判入狱的一方将难以充分行使日常的抚养、教育以及监护责任。
然而,尽管这条原则具有普遍性,然而是否将抚养权分配给在押方,还需要考虑很多具体情况。例如,倘若在押一方在其刑满释放后,能够具备充裕的经济基础去承担子女生活所需,或者非在押一方存在着可能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或环境,那么法院将会在全面评估所有相关因素之后,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