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买卖合同的违约赔偿问题上,其具体的赔偿金额往往是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内容为依据进行确定的。
然而,若合同中并未对此做出相关规定,则需依照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害程度进行衡量。损害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完全履行后应当获取的经济利益,但是赔偿金额不得超越违约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的,由于违约情况可能引发的所有潜在损失。总的来看,赔偿金额应当大致等同于由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这其中既包含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也涵盖了各类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