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若不认罪认罚而被检察院批捕,存在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但这并非必然。其最终的量刑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形,诸如犯罪事实是否清晰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等要素。若案件证据确凿无误,且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不认罪认罚的态度极有可能被视作缺乏悔罪表现,进而增大被判处实刑的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