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允许当庭出示证据。此举有助于法官更为全面、精准地把握案件事实,进而作出公正的裁决。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会依据法庭规定的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庭出示证据,用以支撑自身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