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向保险公司提起人伤起诉时,通常需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医疗费用发票及其清单,其作用在于证实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支出;病历、诊断证明,此二者能够对受伤状况以及治疗流程予以说明;误工证明,例如由单位出具的关于误工时长和收入减少情况的证明;护理费支付的凭证;交通费用的票据;若存在伤残情况,则还需提供伤残鉴定报告等。上述这些证据对明确损失以及赔偿的计算具有辅助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