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责任认定书下达之后,即便您对此持有异议,也是能够签字的。签字这一行为仅仅意味着您已收到该份认定书,并不等同于您认同其中的责任划分内容。倘若您对认定书的内容不服气,可于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要写明复核请求、相关理由以及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