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延迟开庭的时长并无固定的最长期限限定,通常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形予以判定。一般而言,申请延迟开庭需具备正当理由,例如当事人存在特殊状况而无法按时到庭、需要时间收集新的证据等。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类因素以决定是否准许延迟开庭以及确定延迟的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