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进行司法鉴定时,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材料:
其一为鉴定委托书,该委托书需明确鉴定的具体事项与要求;
其二,与鉴定相关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医疗材料不可或缺。若为物品鉴定,则需提供物品本身以及相关的购买凭证等材料。在部分案件中,或许还需要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同时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