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家庭暴力系判决离婚的关键考量因素之一。于离婚案件审理时,若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法院通常会倾向于支持受害方的离婚诉求。法院会对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发生频率、给受害方身心所造成的伤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若家庭暴力情节严重,那么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可能会作出对施暴方不利的判决,进而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